安徽省盐业总公司
公司简介安徽省盐业总公司是隶属于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38家大型企业之一;安徽省盐务管理局是安徽省盐业的主管机构,主管全省盐业工作,副厅级事业单位,负责全省盐业行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工作。局司一套机构、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局司按照国务院《食盐专营办法》和《安徽省盐业管理实施办法》、《安徽省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实施办法》等政策法规,组织调运省内市场食用盐和工业用盐,盐政执法以及盐资源开发,制盐企业资格审查等工作,兼营采卤制盐、盐化工、房地产开发、装饰装潢、宾馆餐饮、酒批发等。
业务概况2003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全省盐业管理体制进行调整实行了垂直管理,总公司进入快速增长期,2009年实现营业收入19.22亿元,同比增长25.13 %;实现利税2.8亿元,其中实现利润1.46亿元,同比增长9.77 %;净资产收益率达到17.66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达到 119 %,截止2008年底,全系统总资产18.7亿元、净资产7.1亿元;在职职工8980人,离休152人,退休1798人;在岗职工年人均收入2.5万元,同比增长13%。初步形成了食盐专营做强做大、盐化工和房地产开发快速发展的“一主两翼”发展新格局。
“十一五”期间,总公司将抓住食盐专营仍将保持若干年的契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效益为中心,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夯实发展基础,全面实施品牌战略、文化战略、人才战略,努力发展成为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成长性好、资本充足、省内一流和全国盐行业一流的大型企业集团。
组织机构职能部门:
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财务处、财务结算中心、审计处、经营管理处、盐政法规处、食盐专营处、监察室等。
[1]市级公司:
合肥市盐业公司、黄山市盐业公司、芜湖市盐业公司、阜阳市盐业公司、安庆市盐业公司、马鞍山市盐业公司、淮南市盐业有限公司、蚌埠市盐业公司、铜陵市盐业公司、淮北市盐业公司、滁州市盐业公司、巢湖市盐业公司、六安市盐业公司、宿州市盐业公司、亳州市盐业公司、池州市盐业公司、宣城市盐业公司(盐务管理局);县级盐业公司(盐务管理局)59个;
全资(控股)公司:
安徽徽盐连锁有限公司、安徽盐业汽贸有限公司、安徽省顺朝物资有限公司、安徽省花园宾馆;安徽省长江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盐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参股公司:
中盐安徽盐化集团有限公司(辖中盐安徽盐业配送有限公司、安徽银华工贸有限公司、安徽华润盐业发展有限公司)。
领导班子安徽省盐业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安徽省盐务管理局局长:詹先豪(副厅级)。
安徽省盐业总公司、安徽省盐务管理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力亚(副厅级)。
安徽省盐业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安徽省盐务管理局副局长:卓德康。
安徽省盐业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安徽省盐务管理局副局长:李玉良。
安徽省盐业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安徽省盐务管理局副局长:石俊。
安徽省盐业总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总经理助理:颜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