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江
李志江
一:
吕梁工作时照的男,汉族,1956年9月生,山西省寿阳县人,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研究员,1973年1月参加工作,197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共太原市委委员、常委、组织部部长。
1973年寿阳县插队、中学任教。1976年太原制药厂工作。1980年太原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1984年省机构编制办公室。1986年省人事局办公室主任科员、局团委书记。1989年省人事局职改办副主任。1990年省人事厅调配处副处长。1994年省人事考试中心主任(期间:1995年9月至1998年7月在山西师范大学学习,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001年省人事厅副厅长、党组成员(2001年9月起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在读博士。)2004年吕梁市委常委、组织部长。09年11月,太原市委委员、常委、组织部部长
二:
男,1964年7月生于河北省沙河市。现任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马克思主义教研室主任,公共管理学院教授。1984毕业于兰州大学哲学系,获学士学位。1987年毕业于山东大学哲学系,获硕士学位;2004年毕业于复旦大学哲学系获博士学位,师从刘放桐教授。南京大学博士后,师从顾肃教授。研究方向为当代西方政治哲学、道德哲学、文化哲学。学术兼职:中国现代外国哲学学会理事。
一、发表论文
1.《论我国改革实践过程对人们思想的影响》(合作),《河北日报》2001年3月14日,《新华文摘》2001年第6期全文转载,获中宣部第八届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河北省委宣传部第六届“精神产品精品特别奖”。
2.《走出后现代知识观》,《河北学刊》,2002年第5期。
3.《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高科技精神与新人文精神的融合》(合作),《河北学刊》,2003年第2期,人民大学复印资料《文化研究》,2003年第6期转载。
4.《义务•建构•理性——罗尔斯与康德政治伦理观之比较》,《河北学刊》,2004年第3期。
5.《互镜中的当代西方社会公正理论——以罗尔斯为中心》,《马克思主义评论》(第一辑),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社会科学部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9月。
6.《契约理论:公正论》,《道德哲学》(第10章)高国希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9月。
7.《制度公正与社会和谐》,《道德与文明》,2006年第1期。
8.《作为伦理学方法的反思平衡:意义与局限》,《科学•经济•社会》,2006年第4期,人民大学复印资料《伦理学》,2007年第3期转载。
9.《西方道德哲学中的基础主义》,《求索》,2007年第1期。
10.《文化多样性与普世价值》,《河北学刊》,2007年第1 期。
11.《试论沃尔泽与罗尔斯正义观的分歧》,《宁夏大学学报》2007年第2期。
12.《试析罗尔斯“差别原则”的内在困境》,《南京社会科学》,2007年第10期;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证书号:2007E07-1。
13.《马克思文化批判的当代意义》,《理论学刊》,2008年第9期。
14.《从“反思平衡”看罗尔斯“差别原则”的非融贯性》,《求索》2008年第12期。
15.《论道德法律化限度研究的基本路径——以对传统研究路径的反思为中心》,《河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3期。
二、出版专著
1.《 良序社会的政治哲学——罗尔斯分配正义理论研究》,人民出版社,2009年6月第1版。
2.《新情况•新思路•新机制》(副主编和主要撰稿人之一)红旗出版社,2004年11月。
3.《哪种工作适合你——成功职业的自我测试》(合译),克里夫•沙夫伦等著,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年5月。
三、科研项目
1.复旦大学党委宣传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专题研究(2002):论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高科技精神与新人文精神的融合。
2.良序社会的政治哲学—罗尔斯后期正义理论研究,江苏省博士后基金项目。
3.制度公正与和谐社会建设,江苏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项目,2007-2009年;
4.制度公正与和谐社会建设研究,江苏省社科基金,2007-2009年。
5.理性、善、共同体与正义——概念关联模式的历史考察,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研启动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