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宪军
中共黑龙江省黑河市委副书记,市长男,汉族,1956年3月出生,辽宁昌图人。1973年3月参加工作,198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
1973年03月~1975年09月,佳木斯市三合公社知青。
1975年09月~1977年08月,佳木斯师范专科学校学生。
1977年08月~1980年12月,佳木斯市北方机械厂子弟学校教师。
1980年12月~1986年06月,佳木斯市北方机械厂团委书记。
1986年06月~1987年07月,佳木斯市北方机械厂党委宣传部长。
1987年07月~1988年07月,中共佳木斯市北方机械厂党委副书记。
1988年07月~1991年09月,共青团佳木斯市委书记。
1991年09月~1993年08月,中共佳木斯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正处级。
1993年08月~1995年05月,中共桦南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1995年05月~1997年11月,中共桦南县委书记。
1997年11月~2002年10月,佳木斯市政府副市长。
2002年10月~2008年01月,任中共黑河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2008年01月,任中共黑河市委副书记,市长、党组副书记。
工作分工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