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新红
王新红,男,1964年5月生,汉族,山东莱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高级政工师,民盟,1986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东营市政协副主席,胜利石油管理局物探公司总工程师,民盟中央委员、山东省委常委、东营市委主委。
1982年9月至1986年7月大庆石油学院勘探系勘察地球物理专业学生;1986年7月至1990年10月胜利油田物探研究所西部室工程师;1990年10月至1996年5月胜利石油管理局物探公司科技办公室工程师;1996年5月至1998年10月胜利石油管理局物探公司规划计划科副科长(其间:1993年7月至1996年9月青岛海洋大学海洋地质专业学习,获理学硕士学位);1998年10月至2001年12月胜利石油管理局物探公司科技办公室主任;2001年12月至2002年5月胜利石油管理局物探公司科技办公室主任,民盟东营市委主委;2002年5月至2002年9月胜利石油管理局物探公司副总工程师兼科技办公室主任,民盟山东省委委员、东营市委主委;2002年9月至2003年2月胜利石油管理局物探公司总工程师,民盟山东省委委员、东营市委主委;2003年2月至2005年4月胜利石油管理局物探公司总工程师,民盟山东省委常委、东营市委主委;2005年4月至2005年12月胜利石油管理局物探公司总工程师,民盟山东省委常委、东营市委主委(正处级);2005年12月至2006年2月胜利石油管理局物探公司总工程师,民盟中央委员、山东省委常委、东营市委主委;2006年2月至今东营市政协副主席,胜利油田管理局物探公司总工程师,民盟中央委员、山东省委常委、东营市委主委
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王新红,男,1967年2月出生,法学博士、理论经济学博士后,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福建省法学会经济法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主要研究方向:经济法学、商法学。代表性著作有《经济法纠纷司法解决机制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经济法的时代精神——经济法学若干热点问题的冷思考》(华龄出版社),担任主编、执行主编、副主编及参编的教材、教参8部;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法学评论》、《经济体制改革》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40多篇,多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和《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摘录;承担了“我国转型时期宏观调控中的政府信用问题研究”、“经济法纠纷司法解决机制研究”、“我国转型时期经济法司法实施问题研究”等多项省部级课题;先后获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3等奖、4等奖,13省市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优秀论文1等奖,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青年优秀论文鼓励奖等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