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保海

山东省德州市副市长李保海,男,汉族,1956年3月生,山东禹城人,197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2月参加工作,山东大学化学系毕业,大普。1973年2月-1975年8月禹城县安仁公社陈庄村民办教师、团支部书记;1975年8月-1977年8月山东大学化学系学生;1977年8月-1983年5月德州地区化工局技术科科员;1983年5月-1984年8月德州地区化工局办公室秘书;1984年8月-1992年10月德州地区化工公司(局)办公室主任、党组成员;1992年10月-1993年2月德州地区化工公司(局)副经理(副局长)、党组成员;1993年2月-1995年6月乐陵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1995年6月-1997年12月德州市计委副主任、党组成员兼重点项目办主任;1997年12月-1999年7月乐陵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1999年7月-2003年1月乐陵市委书记兼市委党校校长、市人武部党委第一书记;2003年1月-2003年2月德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长助理;2003年2月以后德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分管民营经济、服务业、内贸、市场建设、商业银行、保险、证券、商业、粮食、供销、物资、邮政、通讯、石油、煤炭、盐业、烟草方面的工作。负责联系共青团、妇联工作。
省八次党代会代表;德州市十三、十四届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