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加顺

中共聊城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刘加顺,男,汉族,1960年3月出生,山东省日照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4年6月入党,1976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中共聊城市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政府党组副书记。
1976.08-1977.07 日照县涛雒中学教师培训学员;
1977.07-1980.09 日照县涛雒公社东风联中民办教师;
1980.09-1984.07 山东大学历史系学生;
1984.07-1985.05 石臼港办事处刘家寨乡党委秘书;
1985.05-1986.09 日照市(县级)奎山乡团委书记;
1986.09-1989.10 共青团日照市(县级)委副书记(1987.09-1989.06在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党政干部
研究生班脱产学习);
1989.10-1993.07 共青团日照市(地级)委组宣部长;
1993.07-1996.02 共青团日照市委副书记(1995.03-1996.02挂职日照市岚山党工委委员、岚山办事
处副主任);
1996.02-1996.11 日照市岚山党工委副书记、岚山开发区管委副主任;
1996.11-2000.03 日照市岚山党工委常务副书记、岚山开发区管委副主任(正县级)(1997.02-2000.03
援疆, 任莎车县委副书记(正县级);
2000.03-2000.06 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正县级);
2000.06-2006.12 聊城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2006.12-2007.01 聊城市委常委、副市长;
2007.01- 聊城市委常委、副市长、政府党组副书记。
省八次党代会代表。
协助林峰海同志负责市政府日常工作,分管市政府分工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