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照藜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09-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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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照藜 字向明,号南轩,莱芜市口镇东街人,1752年(乾隆十七年)考中进士,初任四川夔州府开县知县,上任时正值土匪倡厥,他带领官兵和民团加强防御,抗击土匪,使土匪不敢进犯,百姓安居乐业。后调奉节任知县,当了解百姓赋税过重后,决心革除,但当时赋税已成定例,同僚劝其不要自找麻烦,引火烧身,他坚定地说:“明知百姓陷于水火而不起而拯之,何谓父母官耶?”他不顾个人的进退荣辱,力排众议,减免百姓的苛捐杂税,受到百姓的拥戴。他对下属管理很严,曾约法三章,一不徇私枉法,二对犯人不轻易用刑,三对知法犯法作奸犯科者与庶民同罪,煞住了徇私枉法之风。后因政绩卓著,升任直隶州知州,不久因病去逝,年仅四十多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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