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灼民

张灼民,男,1948年9月生,广东广州人,汉族,1968 年2月参加工作,1969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学历中央党校大学(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法律专业)。现任广州市政协秘书长、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
1968年2月后,广州军区后勤部战士、副班长、班长、排长;
1977年8月后,广州军区后勤部直属供应部政治部群工科干事、后勤部政治部秘书科干事、副营职干事;
1980年9月后,在解放军南京政治学校机关干部班学习;
1982年1月后,广州军区后勤部政治部正营职干事、后勤部纪委副团职纪检员(其间:1983年9月至1986年7月在华南师范大学政治教育系政治专业函授专科学习);
1986年9月后,广州市纪委研究室副科级干部;
1988年7月后,任广州市纪委研究室副主任;
1989年12月后,任广州市纪委办公室正处级主任;
1990年12月后,任广州市纪委办公室副局级主任;
1991年12月后,任广州市纪委常委、办公室副局级主任;
1992年2月后,任广州市纪委常委、秘书长(其间:1997年3月提为市正局级,2000年8月至2002年12月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法律专业学习);
2002年3月后,任广州市纪委副书记、秘书长;
2003年1月后,任广州市纪委副书记;
2006年3月后,任现职。
广州市第六、七、八、九次党代会代表;广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广州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第十、十一届广州市政协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