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气象中心
国家气象中心是全国天气预报的国家级中心,也是世界气象组织亚洲区域气象中心、核污染扩散紧急响应中心,其前身中央气象台,成立于1950年3月1日。50多年来,国家气象中心有了巨大发展。国家气象中心的气象服务包括为党中央、国务院和有关政府部门制订指导国民经济发展、组织指挥防灾减灾科学决策所需气象信息的决策气象服务,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媒介为公众提供公益气象服务,向国家重点工程、企事业单位趋利避害组织生产所需的专业气象服务,为全国省级气象部门提供指导性气象服务。国家气象中心的气象服务已覆盖了农业、林业、畜牧业、交通、能源、水利、海洋、环保、保险和商业等国民经济各大门类。
为满足社会不同领域不断增长的需求,国家气象中心将依靠科技进步,积极与国内外科研教育单位合作,提高我国台风、暴雨、强对流天气、干旱、沙尘暴、大气环境质量等的预测预报水平。我们还将加强天气、环境、应用气象、遥感应用、信息技术应用等领域的研究开发工作,不断拓展业务领域,为我国防灾减灾、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做出更大的贡献。
国家气象中心(中央气象台)是科技型的社会基础性公益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1.牵头组织天气业务、生态与农业气象业务系统设计、业务科研项目的组织实施、业务规范和标准的制定。
2.承担全国及世界主要区域范围的天气监测和预报,承担我国及所属责任海区的灾害性天气警报。
3.承担全国及世界主要区域范围的海洋、全国的交通、水文与地质灾害、环境与健康、能源等专业气象预报业务。
4.承担全国及世界主要区域范围的生态与农业气象及相关灾害的监测、预测、预警和评估,为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建设与保护提供气象保障。
5.承担天气、生态与农业气象的公共气象服务任务,归口向中央(全国性)媒体发布公众气象服务信息,归口为党中央、国务院及相关部门提供综合决策气象服务。
6.负责气象灾害监测,气象及衍生灾害的灾情收集和评估,承担重大气象灾害的应急保障服务任务。
7.依托基本气象业务,开展面向各类专业用户的气象科技服务。
8.负责数值预报业务系统的开发、改进、升级和运行维护及模式的检验评估,数值预报产品的解释应用。
9.承担对下级气象台站的相关业务技术指导任务。
10.依靠科技创新,开展数值预报、天气、生态与农业气象等领域的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
11.承担WMO区域专业气象中心(RSMC)和环境紧急响应中心(EERC)的任务;承担THORPEX亚洲TIGGE中心的任务。
12.负责本单位的人、财、物等行政管理和党务工作。
13.受委托承担国家气候中心、国家气象信息中心的会计核算等任务。
14.完成中国气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国家气象中心承担管理职能的处级机构包括:办公室、业务科技处、人事教育处、计划财务处和党委办公室。承担基本业务职能的处级机构包括:天气预报与环境气象室、数值预报室、气象科技服务中心、应用气象室、农业与生态气象室、台风与海洋气象预报室、中国气象局气象决策服务中心、人工影响天气服务室和预报系统实验室,以及承担科技服务的机构:北京维艾思气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