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长春

龙长春,男,1964年8月生,贵州松桃人,现任中共黔南州委委员、常委、中共瓮安县委委员、常委、书记。
在贵州省铜仁地区行署负责农业农村、移民、公安、司法等方面工作,负责消防、道路交通、煤矿、农用船舶及民爆物品安全工作。分管地区公安局、司法局、农办、扶贫办、农业局、移民办、畜牧水产局、林业局、乡企局(煤炭局)、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联系地区中级法院、检察分院、武警支队、消防支队、国安处、铜仁监狱、大硐喇监狱、黔东戒毒所、气象局、水文局。
2008年贵州瓮安“6·28”事件后,2008年7月4日,贵州省委任命龙长春为中共黔南州委委员、常委、中共瓮安县委委员、常委、书记。龙长春龙长春有着铁腕书记之称,其先后主政过沿河、松桃、铜仁等地,成绩卓著。2009年01月,受命于危难的龙长春被评为《决策》杂志十大地方决策新锐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