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公共客运交通协会
“苏州市公共客运交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由原“苏州市出租汽车协会”更名组建,是依照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苏州市民政局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本协会是由本市公共客运交通行业(包括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客运三轮车)各经营单位和市个体出租汽车协会自愿组成,并与本行业直接有关的客运管理机构参加的地区性、行业性非营利社会组织。
本协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执行政府有关公共客运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协助政府部门和客运管理机构搞好行业管理工作,切实维护行业的利益和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协会的代表、服务、自律和协调功能,成为企业与政府企业与社会沟通的桥梁和纽带,促进我市公共客运交通的健康发展。
本协会业务主管单位为苏州市交通局,登机管理机关为苏州市民政局。本协会接受以上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