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希明

1 陈希明,女,汉族,1946年3月生,北京市人。198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7月工作。大学学历。1964年9月在北京林业学院林业系林业专业学习。1970年8月为宁夏自治区固原县彭堡公社彭堡中学教师。1974年7月任固原县第二中学教导主任,副校长。1983年7月任固原地区文教处副处长,处长。1991年9月任地区行署副专员(其间:1992年9月至1993年1月中央党校进修部学习)。1993年4月任宁夏自治区委组织部副部长。1995年11月任宁夏自治区委组织部副部长,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副主任(正厅级)。1997年6月任宁夏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其间:2001年3至5月中央党校进修一班学习)。2002年6月任宁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2003年3月至2006年8月任中央直属机关工委副书记、工会联合会主席(2003年8月兼全国妇联常委)。2008年3月任11届全国人大常委、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共第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2 陈希明 男,汉族,1971年12月生,山东日照人。1991年参加工作,199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聪敏好学,对企业管理、经济分析尤擅。
3 陈希明 中专文化,中共党员,湖南省新化县文工团副局长,湖南省剧协会员,三级编剧。从事文艺工作30多年。1992年他出任团长后,提出"以艺术生产为中心,以艺术教育为基础,以文化产业为后盾"的发展路子,三年不到扭转了局面,1994年创收逾百万元,1997年突破200万元。从1992年到1997年底,剧团先后投入60多万元用于艺术生产。该团成为湖南省第一个在省外开拓演出市场并与省外大型企业联合组团演出的专业剧团,其事迹已被载入湖南《三湘之最》一书。他先后创作、上演戏剧、曲艺、小品上百个,代表作《假婿真情》获省演出百场奖;《陈天华》获湖南省第四届剧本奖;《寸草春晖赃娄底地区"五个一工程奖",并被推荐为全省"五个一工程奖"和"田汉戏剧奖"。新化县文工团1995年荣获全国文化先进集体;他个人于1993年、1995年两次被评为全省好团长,1996年被评为全省文化先进个人,三次荣立一等功。他个人及剧团的先进事迹多次在《中国文化报》、《文化月刊》、《戏剧春秋》、《文化时报》、《湖南日报》等十多种报刊上进行过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