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新芬
吴新芬
女,汉族,1975年出生,安阳县铜冶镇人,毕业于华北水利水电学院,现在禹州市教育局工作。
1997年10月25日,在西藏军区山南军分区边防部队服役的王俊景在一次执行任务时不幸被高压电流击倒,四肢被严重烧伤。得知此事,王俊景的笔友、已在郑州参加工作的安阳县籍大学毕业生吴新芬,义无反顾地只身一人来到王俊景身边并竭尽全力悉心照料,吴新芬为他端屎、端尿、念书、读报,王俊景渐渐康复。2002年,吴新芬又瞒着亲人与之结为夫妻。吴新芬九年如一日无微不至的照料,使王俊景走出了生活的阴影,创造了生命的奇迹:现在王俊景能开关电视,能用嘴写字,能编发短信。同时吴新芬用爱支撑了王俊景家一个行将破碎的家庭,成了大家学习的楷模。
2005年在由河南省委、省政府、省军区组织的军民共建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吴新芬被评为先进个人,2005年被评为河南省“双万”活动先进个人,2005年9月被全国妇联评为第五届全国“五好文明家庭标兵户”,2006年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被西藏自治区授予“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好军嫂”荣誉称号。2006年、2007年连续两年被授予河南省“三八红旗手”称号。2007年参加了全军英雄模范代表大会,荣获“八一奖章”,并光荣当选党的十七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