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德府
现为河南省安阳市。
宋代为相州,隶属河北西路,并置彰德军节度。金章宗明昌三年(1192年),升相州为彰德府,领5县,此为彰德府名称之始。金沿宋制,彰德府属河北西路管辖。元代,改彰德府为彰德路,属中书行省。元世祖至元二年(1265年),复置彰德总管府,下辖录事司及怀、孟、卫、耀4州,安阳、临漳、汤阴、辅岩、林虑5县。 明代,为彰德府,领磁州、安阳、汤阴、临漳、林县、武安、涉县共1州6县,改属河南布政使司。清初,沿袭明制,仍为彰德府,领1州6县。雍正三年(1725年)划直隶大名府的内黄县入彰德府。次年,析出磁州改属直隶广平府,时彰德府领安阳、汤阴、临漳、林县、武安、涉县、内黄7县。民国初年(1913年),废彰德府,存安阳县,隶河南省豫北道。1932年10月,国民政府在省下设区,安阳为河南省第三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治所,领安阳、林县、汤阴县、内黄、滑县等11县。1949年8月1日,成立平原省,安阳为省辖市。1952年11月30日,撤销平原省,安阳市划为河南省,仍为省辖市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