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光
吉林省陶行知教育思想研究会会长原名:刘焕林
1912年生于江苏武进。1936年在无锡江苏省教育学院毕业,1938年参加革命,1941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八路军六纵队教导团政治处主任、皖北文教处(后改安徽教育厅)秘书主任。1954年后,历任长春地质学校校长, 吉林省教育厅副厅长、党组书记, 吉林师范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顾问、兼《高师函授》编委主任,吉林省政协常委、学习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教育学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国陶行知研究会理事、全国成人教育学会常务理事,吉林省心理学会理事长,吉林省中学社会科学联合会副主席,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副会长,吉林省陶行知教育思想研究会会长。
山东财政学院教授男,教授,政法学院副院长,中共党员,1956年3月出生。任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山东省财税金融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山东省法理学研究会理事。
先后承担经《济法学》、《诉讼法学》、《法律基础》、《婚姻法与继承法》等课程的教学。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哲学。曾主编出版了《新编经济法概论》、《法学概论》等多部教材,撰写并发表了《论社会主义和谐法治》、《论和谐概念》等二十多篇专业论文,并承担主持了山东省教育厅课题《和谐法治研究》。
萧县县委常委、副县长民族:汉族
籍贯:江苏铜山
现任职务:县委常委、副县长
个人简历:
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11月入党,研究生学历。
曾任共青团宿县地委副书记,共青团宿州市委副书记、书记,市青联主席。
2007年7月挂职任萧县县委常委、副县长。
分管工作:
协助分管教育、质量监督、物资、旅游经济工作。
(教育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物资协会、旅游局、皇藏峪管理处)。
山东艺术学院书法专业教授1958年生,山东省聊城东阿县人。
从戎二十一载。
毕业于解放军艺术学院美术系国画专业。发表相关学术论文几十篇。
现为山东艺术学院成人教育学院、职业学院院长,教授,书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山东艺术学院书法艺术研究所所长。
山东高校书法家协会副主席,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国楹联学会会员,山东省书法家协会理事等,山东省美协会员。
石家庄市急救中心副主任男,急诊危重症专业主任医师,石家庄市急救中心副主任,担任全国急救医学除去副主任委员,全国ICU学会委员、省ICU学会副主任委员、省急救医学会理事、河北省应急突发事件带头人,河北省急救医学网络建设奠基人。擅长急危重症的救治及心脑血管疾病的诊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