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义
陈明义(1917—2002)河南省商城县人。一九三○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一九三一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一九三三年由团转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河南商城县儿童团大队长,六霍县独立营政治委员,川陕省政治保卫局侦察队队长,红四方面军总指挥部作战参谋。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一二九师司令部作战参谋,太行军区司令部作战科科长,先遣支队参谋长,新编第四旅参谋长,冀南军区第五军分区副司令员兼参谋长,冀鲁豫军区第五军分区副司令员,冀南军区参谋长。解放战争时期,任豫皖苏军区参谋长,第二野战军十八军参谋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进藏后方部队司令员兼政治委员,西藏军区副司令员兼参谋长,司令员,成都军区副司令员兼参谋长。一九五五年被授予少将军衔。曾获三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是第三,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陈明义(1940.8—),1940年8月出生,福建省福州市人,研究生学历,副教授,196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6年11月参加工作。1957年9月至19 62年9月,上海交通大学造船系学生;1962年9月至1966年11月,上海交通大学船舶流体力学专业研究生;1966年11月至1974年10月,上海交通大学教师;1974年10月至1984年10月,厦门水产学院渔机系助教、讲师、系副主任、主任 、副教授(其间:到挪威进修一年),厦门水产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1984年10月至1985年7月,福建省科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省科委主任、党组书记;1985年7月于1990年10月,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兼省教委主任、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校长、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主任;1990年10月至1993年9月,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党组副书记;1993年9月至1994年7月,省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部长、省委省直机关工委书记;1994年7月至1996年10月,省委副书记,省人民政府省长、党组书记兼省编委主任;1996年10月至2000年12月,省委书记、省贸促会名誉会长;2000年12月至2006年1月,省政协党组书记、省贸促会名誉会长。2003年1月在福建省政协九届一次会议上当选为省政协主席。2006年3月任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08年3月任全国政协常委、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共第十二届中央候补委员(1985年9月增选),中共第十三届中央候补委员,中共第十四届中央候补委员、中央委员,十五届中央委员。第8届、9届全国人大代表。9届、10届全国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