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法棠
宋法棠,男,汉族,1940年12月生,汉族,山东郯城人,196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4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文化,山东曲阜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1964年7月,山东省委监委干部。1967年8月,山东省革委会组织部干事;1974年2月,山东省委组织部二处副处长。1979年1月,山东省泰安县委副书记。1984年2月,山东省泰安市委书记(县级)。1985年5月,山东省泰安市委副书记、市长(地级)。1986年8月,山东省泰安市委书记。1989年3月,山东省副省长。1993年4月,山东省委常委、副省长。1994年11月,山东省委副书记、副省长。1999年12月,黑龙江省委副书记。2000年1月,中共黑龙江省委副书记,省政府代省长、党组书记。2000年2月任黑龙江省省长。2003年1月至2003年4月任黑龙江省省长。2003年3月至2005年12月任黑龙江省委书记。2003年4月至2006年1月任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主任。2005年12月任十届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08年3月任第十一届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共十五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六届中央委员;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