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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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18个部门,下辖张店区、淄川区、博山区、周村区、临淄区、桓台县、高青县、沂源县、高新区9个基层法院。全市法院共有干警1238人。

2001年,全市法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基本实现法院现代化为目标,以"公正和效率"为主题, 以"严打"整治斗争为重点,以教育整顿为动力,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在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法院改革、物质装备建设方面取得了新的、全面的发展,刑事、民事、执行等工作在全省法院年度考核中名列前茅,法院整体跨入了全省中院的先进行列,逐步形成了符合法制现代化要求的审判新格局、内部新机制、法官新队伍、保障新体系,形成了全市各级法院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

去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39642件,审结39582件,执结各类诉讼案件12533件,执行标的额9.6亿元。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全市法院按照中院党组提出的,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和"稳、准、狠"的原则,坚持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快审快判,有效地发挥了刑罚的惩戒和威慑作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全市法院全年受理一审经济纠纷案件3829件,审结4155件,诉讼标的额14.7亿元;受理一审民事案件17110件,审结17285件;受理一审行政案件958件,审结876件,民事、行政案件分别比去年上升14.5%和96.7%;受理国家赔偿案件6件,审结9件,充分发挥了法院调节、保护、规范市场经济活动的职能作用,积极化解了人民内部矛盾,切实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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