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友君
原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刘友君,1963年3月生,江苏省高淳县人,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哲学硕士。曾任广东省政府办公厅综合二处副处长(正处级),2003年8月任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后任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2007年4月任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2007年7月任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2008年3月任广东省社会和劳动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
2009年5月17日, 因涉嫌严重违纪,经广东省纪委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对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党组书记刘友君,刘友君实行“双规”,并停职审查。
7月17日广东省委十届五次全会通过决议,刘友君涉嫌严重违纪,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决定撤销其十届省委委员职务。[1]
8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有关报告,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原厅长刘友君,均因涉嫌严重违纪,被依法终止代表资格。[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