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租户调令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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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租户调令

“收田租亩四升,户出绢二匹,绵二斤”——对自耕农的征课方法,按户征收实物,户调制由此创立,废弃了两汉人口税均摊(算赋口赋)的办法。显示商品经济的萎缩。

204 年,曹操颁布田租户调令,变化是田租、户调都征收实物,适合了军阀割据、货币难于流通的需要,既便于农民交纳,又能满足国家需要。西晋的占田即限田制,是农民占有土地的最高限额,以此为基础有课田制,按丁承担租税的田亩数,属于田赋定额课征制度。户调制按户头征课户调,出现了人多劳力多者负担轻,人少劳力少者负担重的现象。同时出现了赋税对象同男子转化的迹象。在官吏荫户制下,凡荫庇的客户亲属都享有免课权,实际上成为私家的依附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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