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永权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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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永权

人物介绍【现职】:“立法委员”和"立法院"副职,国民党中常委。

【出生年月】:1947年11月1日

【籍贯】:台湾屏东县人

【党籍】:国民党

【学历】:台湾逢甲大学毕业,美国诺思罗普大学工业管理研究所硕士,美国杜克大学公共政策研究班结业 。

1972年“考试院”高等考试及格。

1973年“考试院”乙等特种考试关务人员优等及格。

1978年财训所行政管理研究班结业。

【家庭情况】:妻陈丽芬。

【主要经历】曾任增额“国大代表”,“中华奥委会”副主席,“中华体育运动总会”副秘书长,“海关总税务司署”顾问,国民党“国大”党团副书记长。

1993年12月当选第2届区域“立法委员”,并任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

1994至1996年任国民党“立法院”党政协调工作会副主任、主任。

1995年12月当选第3届区域“立法委员”。

1998年5月任宝泰投信公司董事长,

12月当选第4届区域“立法委员”。

2000年任宝泰投资公司名誉董事长。

2001年12月连任第5届区域“立法委员”。

2004年12月当选为第6届国民党不分区“立法委员”。

2007年12月当选为第7届国民党不分区“立法委员”,2008年2月1日当选为立法院"副院长"。

【政党任职】2000年任国民党政策委员会副执行长,

6月当选国民党第15届4中全会中央常务委员。

2001年7月当选国民党第16届中央委员、中央常务委员。

2002年当选国民党第16届2中全会中央常务委员。

2003年9月当选国民党第16届3中全会中央常务委员。

2004年9月当选国民党第16届4中全会中央常务委员。

2008年2月1日就任台湾地区第七届"立法院"副院长.

2008年11月22日中国国民党举行第17次全代会临时会议,增加曾永权等5人出任国民党副主席。

【政治主张】曾提出以新党代表协助“海基会”对中国大陆谈判,民进党代表参与“陆委会”幕后沟通协调,国民党则以“立法院”多数党与“行政院”居主导地位来凝聚台湾人民的共识,以谈判来化解两岸关系的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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