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地带
经济地带又称超级经济区。是经济区划的最高 层地域单元。根据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和 全国经济开发程度、经济技术发展总体 水平以及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的地域差 异大势,对全国地域进行战略性、长远性 的概略划分。为编制地区国民经济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国土开发与整治规划、地 区布局和地区经济发展政策服务。划分 经济地带为世界许多国家所采用。如苏 联将全国分为东部(包括西伯利亚和远 东区)、西部(苏联欧洲部分和乌拉尔区) 和东南部(中亚和哈萨克区)三大经济地带。中国“七五”计划(1986~1990年)提出,按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和地理位置相结合的原则,将全国划分为三大经济地带,即:东部沿海地带(包括辽宁、北京、天津、上海、河北、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台湾13个省、市、自治区),中部地带(包括黑龙江、吉林、山西、内蒙古、安徽、河南、湖北、湖南、江西9个省、自治区),西部地带(包括四川、云南、贵州、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9个省、自治区)。并提出“七五”期间至90年代,要加速东部沿海地带经济、技术的发展,同时把能源、原材料的开发和建设重点放到中部地带,积极做好开发西部地带的准备这一经济发展战略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