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文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09-10-24  
宽屏版  字体: |||超大  

王洪文(1935-1992),

王洪文

四人帮主犯之一。

生平简介:

1935年生于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西新乡开源村一个贫农家庭。父亲王国胜,母亲王杨氏。王洪文是长子,下有三个弟弟,一个妹妹。二弟王洪武在西新乡开源村当农民。三弟王洪双,1958年参军,1962年转业到陕西省武功县飞机修配厂工作,现已退休。四弟叫王洪全,在西新乡百家屯当农民,1996年因肺结核去世。妹妹叫王桂兰,在吉林市当家庭妇女。王洪文因家贫自幼给当地富裕人家放猪,只念过3个月的私塾。1951年4月由长春市郊区人民政府征募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南渡鸭绿江编入中国人民志愿军第27军第80师,曾任警卫员、通讯员,参加了抗美援朝战争。1952年随部队调防江苏省无锡市。1956年复员后,在上海国棉十七厂担任保卫科干部。

王洪文

文化大革命中,1966年11月6日在上海成为造反派“上海工人革命造反总司令部(简称工总司)”司令。

1967年2月24日任上海市革命委员会副主任;4月,兼任上棉十七厂革委会主任;1968年1月,兼任市纺织局革委会第一召集人。

1969年4月中共九大上选举王洪文为中央委员。

1973年8月中共十大选举王洪文为中央委员,1973年8月中共十届一中全会上当选政治局委员、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副主席。

中国共产党第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于1973年8月30日在北京召开。全会选举毛泽东为中央委员会主席,周恩来、王洪文、康生、叶剑英、李德生为副主席。靠“造反”起家的王洪文,因毛泽东的赏识,一跃成为继林彪之后的第二个所谓“接班人”。从此,江青、张春桥、王洪文、姚文元在中央政治局内结成“四人帮”,加紧了篡党夺权的活动。

1976年10月被中共中央隔离审查。

1977年7月中共十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的决议》,决定永远开除王洪文的党籍,撤销王洪文党内外的一切职务。

1981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判处被告人王洪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992年8月3日因肝病病逝于狱中。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百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