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概况中共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浙江省监察厅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对浙江省委、省政府负责。
2007年浙江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选举产生了由43名同志组成的第十二届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现任组成人员:书记:王华元
副书记:陈艳华、杨晓光、马光明、洪巨平
常务委员会委员:王华元、陈艳华、杨晓光、马光明、洪巨平、曾红刚、罗悦明、张伟斌、周益扬、王海超、丁世明
委员:丁世明 马光明 王文序(女) 王文娟(女) 王幼璋 王华元 王海超 王敏奇 叶 明 冯志礼 朱 晨 刘建国 刘建新 李德忠 杨晓光 沈立江 沈敏光 张伟斌 张景华 陈松根 陈艳华(女) 尚 清 罗悦明 金汝斌 金慧群 周益扬 郑宇民 胡 坚 胡本亮 胡志权 俞仲达 洪巨平 徐 林 徐令义 唐一军陶时梅(女) 黄 萌 章文彪 曾江一 曾红刚 谢力群 楼小东 瞿素芬(女)
内设机构:省纪委机关(省监察厅)设16职能厅室:办公厅(与监察综合室合署办公)、研究室、法规室、宣传教育室、干部室、执法监察室、党风廉政建设室、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室(省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省政府监察举报中心)、纪检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纪检监察三室、纪检监察四室、案件审理室、效能监察室、申诉复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