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禁

海禁
清又称“闭关锁国”
中国古代政府为了整顿沿海治安,清理走私,保障社会安定起见,采取的一种禁阻民间人士非经过官方许可,私自出洋从事海外贸易的政策。又称洋禁。
指禁止外国人到中国沿海通商和中国人到海外经商的禁令。明清两代都有过这种禁令。
与普遍的认为不同,历史事实证明,中国海禁的开端是元朝,而非明代。
蒙元时期海禁政策。
蒙元时代,海禁是贯穿整个元朝的始终的,是廷垄断贸易与禁止商舶入海之令:
朝廷对于巨贾大商,常借故夺其财利.蒲氏婿佛莲,身殁无后官府没其家赀.朱清,张瑄被视
为「聚敛之臣」,为官捕杀,封籍家赀,拘收军器海 舶,流放子孙於远方. 规定「凡权势之家皆不得用己钱入蕃为贾」,「蒲
寿庚请下诏招海外诸蕃,不允」,「唆都请招三佛齐等八国,不从」. 又有「官自发船贸易」,以及官府提供资本交由
商人经营的「官本船」贸易. 元代官府显然防禁私人垄断贸易,与民争利, 趋向中央集权. 另一方面,海外贸易衍生许多问题,令官府无 法掌控,加上海防的顾虑,因而产生海外政策制度 的钜变,下令禁止海外贸易,先後颁布四次海禁令.
而且一次比一次强烈,解禁之后都有相当限制. 这一系列海禁,因为贸易之利与治安之虑而产 生,出现于元代中期,乃典型之元代特色,中国的 海外政策产生了本质性的改变,对明清时期影响极大.
元之海禁为前代所未有.出现在元开国後四十馀年,三十年间四禁四开,禁海之期短者三年,长者六年,为时不长;三次海禁间隔,短者三年长者九年,为时也不长.四次,却是连续性,
明代海禁情况:
明代海禁始于明初,终于隆庆,时张时弛主要目的都是遏制东南沿海倭寇的侵扰,在海禁时期,海洋贸易体系主要通过朝贡和官办的方式进行,对中国海外贸易有一定的抑制作用,但不是如清朝时的巨大摧残和扼杀,这也是明清海禁的最大不同。
明初,明太祖朱元璋出于政治上防范日本的需要和经济上重商主义的考量杜绝贵金属外流,在对外贸易上除允许部分国家或部族通过“朝贡”的方式进行贸易外,其他私人海外贸易一律禁止。永乐以后,随着中国海防的巩固和社会的稳定,禁令渐弛。明中叶倭寇活动剧烈,嘉靖元年(1522),给事中夏言认为倭寇起于市舶,建议罢市舶,厉行海禁。朝廷接受建议,封锁沿海各港口,销毁出海船只 ,断绝海上交通以断绝倭寇的补给。凡违禁的沿海官民,必依法处以极刑。随着明军剿灭倭寇,隆庆初年,朝廷开放海禁,“准贩东、西二洋”,以征收商税,增加财政收入。开放海禁后东南沿海地区商品性农业和手工业有所发展,为资本主义萌芽的成长提供了有利条件。海禁的开放也采取了科学管理措施,不再是过去无序原始的形态,这表现在每位出海贸易者都须经海防同知批准,领取政府颁发的“引票”,到指定地区贸易,并在规定的期限回港。对前往贸易的国家和地区也有一定限制,日本即在禁止通商之列。另外处于军事技术和民用科技保护考虑,对出口货物的品种也有所限制,凡是泄露中国军用民用工艺和技术的一律禁止。这类规定虽然在某些方面束缚着海外贸易,但是管理科学,极大的促进了海贸的正常发展。明末正值世界历史上的大航海时代,中国商船和商人在这种科学政策的引导下一度从“海上马车夫”荷兰人手中夺取了亚洲的海权。在明朝末期,明朝海防也随着贸易力量的强大而逐渐恢复昔日的荣光,一度击败葡萄牙,荷兰等海上强权国家,并于朝鲜摧毁了当时东亚最具有竞争力的日本海军,夺回了整个东亚和南亚的部分海权,甚至前往东亚贸易的西方船只都要向福建的海军将领郑芝龙缴纳关税银。
清朝闭关锁国:
清朝出于防汉制夷的政治考量,同时为了打击毁灭反清复明实力,配套施行了空前绝后的闭关锁国政策,甚至实行了残酷的沿海迁界(康熙时期),一度因为海禁,迁途造成了几十万人的死亡和数不清的大小屠杀!清朝海禁的后果是在以海禁,文字狱等一系列配套策略的配合实施下,完全摧毁了中国文化的发展道路,废弃了明末以来形成的传统主动海防观念,扼杀了中国的海洋贸易,国内工商业的发展。满清政府的既定政策,对中国在整个十八十九世纪的落后屈辱历史负担有主要的责任。
日本德川幕府的锁国令与中国不同,更加变本加厉,造成了日本的落伍,但是也保障了日本两个世纪的安宁和稳定。
元朝海禁史料第一次:元世祖至元29年(1292)禁商泛海,至元31
年(1294)弛禁,前後实行三年.
第二次:大德7年(1303)禁商下海,至大1年(1308)
复立市舶司,前後六年.
第三次:至大4年(1311)罢市舶司,延佑1年(1314)
开禁,前後四年.解禁后,「仍禁人下番,官自发船
贸易」.
第四次:延佑7年(1320)罢市舶,至治2年(1322)复
置市舶司,前後海禁三年.解禁後,海外贸易有所
限制.
妨碍了海外市场的扩展,抑制资本的原始积累,阻碍资本主义萌芽的滋长;使中国与世隔绝,没能及时与西方科学知识和生产技术发展生产力进行交流,使中国逐渐落后于世界潮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