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兴荣
刘兴荣 1964年10月生,江苏靖江人,大学文化,中共党员,靖江市国家税务局人事教育科副科长,会计师。他自1984年7月中专毕业参加工作,连续在税收征管第一线工作8年,累计为国家征收税款近千万元。他严格依法办税,依率计征,敢于同偷抗税行为作坚决的斗争,在每年的征管质量考核中都名列前茅;坚持廉洁自律,做到心不贪、手不伸,拒收礼品约3000元;热心为纳税人服务,实施促产项目16件,增加效益500万元;处处为社会做好事,曾长年服侍过老税务干部,冒着生命危险救过火灾。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先后被评为县税务系统先进工作者、市税务系统优秀税务员、省税务系统劳动模范、省税务系统青年标兵、省新长征突击手、省劳动模范。为了提高自己的文化水平,增加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他于1992年9月考入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系劳模班学习,前三学年连续被评为“三好学生”,1996年7月被评为“优秀毕业生”。大学毕业后,他回到靖江市国家税务局,在人事教育的岗位上默默地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