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名:竹罄南山
发音:(zhú qìng nán shān)
解释:罄:尽,完。形容人罪恶极多,书写不尽。
出处:《汉书·公孙贺传》:“南山之行不足受我辞,斜谷之木不足 为我械。”本言事端繁多,书不胜书,后常以“竹罄南山”谓人罪恶极多,书写不尽。
示例:清·感惺《断头台·受献》:“到此是森罗殿上无私款,镜台前明照胆,要把君孽案重重彻里翻,竹罄南山。”
用法:作谓语、定语;用于书面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