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国家税务局
东城区国家税务局于1994年9月正式成立,由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垂直管理,在北京市东城区域内实施国家税收征收管理。主要任务是: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和东城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中央税税收收入和中央、地方共享税税收和部分地方税税收收入,维护和规范税收秩序,为组织国家财政收入,为东城区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
东城区国家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规定的各项具体规定和办法。
二、根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下达的税收计划指标,编制本地区的各项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主管北京市东城区按规定由国家税务局负责的各项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
四、监督检查本局各单位及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五、调查了解纳税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帮助指导纳税户改善经营管理,促进本地区经济的发展。
六、负责本局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的管理,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干部教育工作和税收宣传工作。
七、监督检查本地区有关纳税单位和纳税个人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情况。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受理本地区应由国家税务局负责的税务行政复议案件。
八、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和东城区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