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4-05  
宽屏版  字体: |||超大  

【拼音】:[jūn][ㄐㄩㄣˉ]

【 郑码】:TXJM,U:9E95,GBK:FB8E

【 笔画数】:19,部首:鹿,笔顺编号:4135221153525312341

【释义】:春秋至隋唐的地方行政区划名。春秋末年以后,各国又开始在边地设郡,面积较县为大。战国时在边郡分设县,逐渐形成县统于郡的二级制。参阅“县”条。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统一六国后,实行郡县制,分全国为三十六郡,后增加到四十八个。郡从秦、汉一直沿用下来。隋唐,州、郡迭改,宋废郡,置州、府,虽然各州有郡号,如德州平原郡等,但这个郡号只是空名,并无实际作用。在郡县制下,郡、县长官均由中央政府任免,成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权组织的一部分。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百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