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廷相
黄廷相,原名杨末郎,1901年出生于崇明县新安镇北一里(今海桥乡安北村)的一户贫苦农民家庭。在父母养育的6个子女中,他排行最小,故名末郎。末郎少年丧父,无钱读书,成年后即帮人家做短工,22岁时到新安镇茶馆店帮杂。1926年10月,中共特派员陆铁强等到西沙从事革命活动,看到末郎讲起话来口若悬河,滔滔不绝,逻辑性强,有正义感,就加以培养,向他讲述革命道理,请他在茶馆里帮助宣传。很快,末郎就能根据陆铁强、俞甫才的布置,每天与张友菊、袁守玄等人到老海桥镇、新安镇、风阳镇,三星镇等处设台演讲。他以通俗的语言,有声有色地宣传“打倒军阀”、“打倒土豪劣绅”、“建立农民协会”、 “实行‘二五’减租”等道理,迅速地赢得了听众。群众听出了味道,一传十、十传百地传播开来,有时一次就有听众三四百人或五六百人。有些平时很少上集镇的农民,得到消息后,也专门上镇听他演讲,听后拍手叫好,赞叹末郎的非凡口才。经杨末郎等的宣传,开展农民运动的革命道理迅即传播到千家万户。
1926年11月,县知事奚侗与大地主冯公培等到凤阳镇召开议租大会,企图以此逼迫佃农交租。陆铁强、俞甫才事先召开了紧急会议,研究对策,决定将计就计,发动佃农参加大会,派出农民代表与他们公开辩论,坚决要求减租。会上大家一致推选能言善辩的杨末郎为代表,袁志德当其助手。末郎说:“我没有文化,也没有经历过和县知事谈判,这副担子太重了。”铁强笑道,你平时能随机应变,当谈判代表很合适。你在台上讲,我们都在你的身边支持你,还有会场上几千农民拥护你,你的力量很大。杨末郎欣然允诺。会上有人提出,为了预防恶粮户报复,末郎最好化十名,于是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的议论开了。有人提议:“万芳叔的西宅正好死了个黄廷相,还未满7天,就化名黄廷相吧,如果粮户要捉人,就让他们去捉死人吧!”大家听了,纷纷表示赞同。从此,杨末郎化名黄廷相,袁志德化名张殿清。
议租大会这一天天下着蒙蒙细雨,得到通知的近万名佃农,手举标语小旗,很早就从四面八方赶到了风阳镇,顷刻间,凤阳镇淹没在人海当中。会议开始前,先由刘万芳等演讲,强调荒年减租,理所当然,提出打倒恶粮户等口号。县知事奚侗到了凤阳镇,见有那么多佃农集中在凤阳镇,顿生畏惧,想跟黄廷相和张殿清关起门来谈判。黄廷相坚持说:“今天是议租大会,应该到大会上去议。我是代表,究竟租额多少,还要问问大家。”僵持了一会儿,县知事只好叫人搬两张桌子到旷地上。议租大会开始,奚侗面南站在一张桌子上,下面陪着一些粮户和持枪的警察,以此装胆,黄廷相站在另一张桌子上,左右有陆铁强、俞甫才、刘万芳等人作后盾,助手袁志德紧靠黄廷相身旁。县知事先问:“老兄贵姓大名?”黄答:“我老兄叫黄廷相。”“你们意见每千步田愿意交多少租?”黄廷相说:“今年先旱后虫,最后水灾,荒年减收,只有平常年份的三四成收成。收成减一半,完租理 应对折,佃农穷苦,每千步田最多完稻谷200斤,取消陈租小租,取消重秤收租……”县知事听了很不高兴地说:“各圩灾情不一样,高田低田灾情不一样,不能一样减租。”黄廷相针锋相对地反驳说:‘当时满天乌云,何处不下雨!高田棉花烂罗多(即烂铃),低田水稻都掩没,何处不受灾,为何不一样减租?”县知事一心维护地主利益,听完黄廷相的反驳,扫视了一下会场后说:“减得太多了,减得太多了。’黄廷相说:“你说说该减多少?”奚侗沉思了一下说:“每千步田完稻租360斤吧!”黄廷相灵机一动,用手一挥说:“这个我要问问农民伯伯呢!”转身向佃农们大声喊道:“县知事说每千步田完租360斤,大家同意不同意?同意的举手!”活音刚落,佃农大声呼喊:“不同意!不同意!”黄廷相面 对县知事,装出无能为力的样子,摇摇头说:“你看,大家不同意呀!”又转身向农民大声喊道,“每千步完租200斤,大家同意不同意,同意的举手!”瞬间全场个个举起手来,“同意!同意!”之声响彻云霄。黄廷相回过头来,刘县知事说:“你老兄看看,大家只肯完200斤呀!”至此,县知事已被黄廷相迫问得呆若木 鸡,束手无策。台下围着县知事的业主个个垂头丧气。这时雨下大了,县知事既怕淋湿衣服,又想借老天爷的光乘势溜走,就对黄廷相说:“我是县知事,作不了主,减租要与业户商量,否则 他们不完钱粮。”黄廷相岂容县知事要花样滑脚溜走,就大声说:“你老兄不要怕,只要你答应出示布告,每千步收租200斤,城里的‘老鸦’(地主兼土豪劣绅的代称)要钳(控告的意思)你,由我黄廷相担保,我黄廷相由全体农民伯伯担保。如果‘老鸦’真的要钳你,我们数千佃农涌进崇明城,拔光白颈黑爪老鸦毛!”说完,又转身向全场的佃农问道:“你们能为我担保吗?”台下齐声喊:”能担保!能担保!”黄廷相又高声问:“进城拔光老鸦毛去不去呀?”台下又是一阵震耳欲聋的喊声:“去呀!去呀!进城拔光老鸦毛!”雨越下越大,场上还是人声沸腾。奚侗站在雨中,感到再等下去于己不利,不如让步了事,于是答应了佃农每千步田交稻租200斤的要求,并无可奈何地对黄廷相说:“我虽然做了县知事,但在这里不如你老兄呀1”议租大会结束了,黄廷相这个“上台百灵”从此名声大振,1926年12月,祟明县农民协会建立,黄延相被推选为会长。
县农民协会成立后,除领导佃农冲击地主租仓,开仓济贫,帮助贫苦佃农度过春荒外,还第一次领导了农民疏浚河道。过去,西沙地区的河道疏浚工程由河董把持,从中盘剥穷苦人民。使广大农民吃足了苦头。1927年春,农民不愿再受河董剥削之苦,纷纷呼请农会会长黄廷相出场,领导农民疏通河道。黄廷相等农会骨干,得到陆铁强、俞甫才的支持,顺应农民要求,勇敢地站出来,领导农民疏浚河道。黄廷相整天在开河工地上奔跑,不信邪,不避恶,与张友菊等砍掉了佃农的老对头,乡董除仰山祖坟旁的大杨树,把河道裁弯取直。是年,河道开得又宽又深,又直又快,佃农减轻了负担,一致赞扬黄廷相领导有方。
1927年8月,黄廷相秘密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9月1日,国民党崇明县党部一面另组御用的“农民协会筹备会”,一面勒令西沙的县农民协会停止活动。9月14日,扣押了名誉会长刘万芳。不久,国民党又通缉黄廷相和陆铁强,俞甫才、张友菊等人。在险恶的政治环境里,黄廷相仍坚持着同敌人作斗争。
1927年11月,为了贯彻中共江苏省委同月9日的紧急决议案精神,在祟明组织武装暴动,建立了崇明县工农革命军联军总司令部,黄廷相任庶务。未几,工农革命军联军镇压了4个地主狗腿子,因其中一个未毙命而逃脱,报告了反动县政府。反动派马上发出通缉令,捉拿农运骨干和中共地下党员,制造白色恐怖。县委立即采取对策,组织转移。黄廷相与周慰农、陈鹏转移到崇明岛东部陈家镇西北的东久乡,隐蔽在黄廷相堂兄家中。
廷相堂兄所在地也是佃农区,群众基础较好。廷相等落脚后,就在那里继续开展农民运动,帮助建立农民协会,号召“二五’减租。没多久,国民党崇明县公安局又发现了他们的行踪。1928年3月5日,黄廷相、陈鹏与施三祥父子等4人被捕。翌年3月,被解往江苏省高等法院,作为共产党嫌疑案审理。
黄廷相在江苏省高等法院受审期间,守口如瓶,沉着应付,使法院束手无策。1929年6月29日,法院按照崇明国民党政府的指控,判处黄廷相徒刑8年。黄廷相不服,拿出“上台百灵”的雄辩口才,向最高法院上诉。1930年7月28日,最高法院以“原审并未详予调查,得有确据,遂论为阴谋暴动,已嫌臆断”之理由,判决“部分撤消,发回更审”。1931年11月16日,黄廷相被解回崇明监押,历时半年多。其间,他对前往探视的两个兄长说: “我还年轻,以后会出来的,你们要照顾好母亲”。又对只有10多岁的外甥说:“要上学读书,识了字才能懂道理,长大了一定要革命……”。1932年10月,江苏省高等法院重新审理,将黄廷相判刑6年,投入狱中加以折磨。
黄廷相在江苏省第三监狱里,由于受尽敌人百般摧残和折磨,严重地影响了身体健康,终于在1933年牺牲于狱中。从此,西沙佃农永远地失去了一位可敬可爱的“上台百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