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地学说
中心地学说是城市地理区位的一种理论。1933年德国地理学家克里斯泰勒始创。认为假设地形完全平坦、土质相同、人口分布均匀、交通方便程度相等,则城镇的分布是均匀而规则的呈等边六角形的排列。理想的城镇分布图式是在六个农村居民点的中心形成一个服务中心,这个服务中心是最低级的城镇。集合六个最低级的服务中心,产生一个较高的服务中心—较大的城市。由此图式逐渐扩大,便形成各级城市的层次状体系图式。按照这一理论,大的中心城市,服务范围广,辐射区域和吸引区域均大,并对其周围较小一级的中心城镇起作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中心地学说广泛应用于西方国家城镇规划和区域规划。克氏的中心地学说是建立在自然科学理论和具体比较研究基础上的,其前提是居民及其购买力是连续的和划一的分布,消费者的活动具有空间上的合理性,即根据最短距离的原则,在舍去了自然和人为干扰的均一各向同性面上,揭示了城镇分布的内在地域规划经济规律。中心学说对我国城市规划、生产布局、区域规划均有参考价值。但是,实际上各地地形并非平坦,人口密度并不一致,消费能力和交通情况亦不相同,故城市的分布并不规则,一般呈现层级状体系,又受交通干线及资源分布的影响,它的分布并不完全呈现出六角形图式。
中心地理论中心地理论是研究城市空间组织和功能布局的一种城市区位理论。该理论探讨了一定区域内城市等级,规模,职能间的的关系,并采用六边形图形对城镇登等级与规模关系加以概括。
中心的理论的基本概念中心地向周围地区提供各种货物和服务的地方,中心地具有多种职能,但主要是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功能,中心地有级别 之 分,较高级别的中心地辐射影响较低级别的中心地,中心地的等级主要是根据中心地提供的职能种类和服务范围来划分的。
服务范围中心地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作用范围。
门槛某一中心地正常存在所需要的服务范围或服务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