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停业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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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业是指人民政府对于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事业单位,依法作出决定,命令其停止营业或生产。是一种较重的行政处罚,适用于那些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并且经过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单位。责令市、县或市、县以下人民政府管辖的企事业单位停业,由市、县人民政府决定;责令中央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直接管辖的企事业单位停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其中责令中央直接管辖的企事业单位停产,还须报国务院批准。被责令停业的污染单位,经过治理或采取其他措施,达到法律规定的环境保护的要求的,经原责令停业的政府批准后,可以恢复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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