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水资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饮用水水资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是1989年7月10日,国家环境保护局、卫生部、建设部、水利部及地质矿产部联合公布施行的行政规章。主要规定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分类(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刻增设准保护区),各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标准、划分程序及权限,各类饮用水水源保护必须符合的水质标准和必须遵守的防治污染、保护环境的规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监督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等。
饮用水水资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是1989年7月10日,国家环境保护局、卫生部、建设部、水利部及地质矿产部联合公布施行的行政规章。主要规定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分类(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刻增设准保护区),各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标准、划分程序及权限,各类饮用水水源保护必须符合的水质标准和必须遵守的防治污染、保护环境的规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监督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