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鼐
长鼐为中国清朝官员,于1717年5月30日-1722年11月27日期间,奉旨接替赫寿担任两江总督。正式官衔为“总督两江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操江、统辖南河事务”的两江总督,是清朝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一,总管中国江苏、安徽和江西三省的军民政务。
前任:
赫寿
两江总督
任职期间:1717年5月30日-1722年11月27日
继任:
查弼纳
长鼐为中国清朝官员,于1717年5月30日-1722年11月27日期间,奉旨接替赫寿担任两江总督。正式官衔为“总督两江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操江、统辖南河事务”的两江总督,是清朝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一,总管中国江苏、安徽和江西三省的军民政务。
前任:
赫寿
两江总督
任职期间:1717年5月30日-1722年11月27日
继任:
查弼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