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救助措施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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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措施

专指有关组织对妨害婚姻家庭行为的受害人提供的援助。

有关组织,包括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当事人所在单位以及有关国家机关。

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行为的受害人,可以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提出请求,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劝阻包括两层含义:一是 劝说行为人停止侵害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对于劝说无效的情形可采取适当的手段阻止行为人的侵害行为,及时解救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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