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锟镛
霍锟镛 1904年7月生。重庆綦江人。曾用名何述文、何昆荣、霍述文。幼读私塾,继入蒲河小学,后进入綦江青年学校深造。1920年,在綦江青年学校参加“綦江青年砥砺会”。1921年秋,考入川东师范学校。1925年加入共青团,同年秋考入黄埔军校第四期学习,当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伐战争开始后,加入国民革命第四军,在军中作政治宣传工作。1926年在武汉总工会工作。大革命失败后,从武汉总工会转移到湖北省委工作。1928年3月,任中共湖北省临时委员会委员(至1928年5月),4月,参与负责省委工作。 1928年6月18日至7月11日参加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从苏联回国后从事工运工作。1929年3月至8月任中共上海市吴淞区委员会书记。1929年冬任中共河南省委员会工委负责人。1930年,化名霍述文,调安徽省工作。1931年1月之前任中华全国总工会皖南分会负责人。1931年1月至4月任全总皖南分会所属县工联会负责人。1931年2月至3月任中共安徽省委员会组织部代理部长、职工部部长。1931年2月至4月任中共安徽省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工运动委员会书记、中华全国总工会皖南分会负责人。1931年4月6日,中共安徽省委秘书长被捕叛变, 4月27日同安徽省委代理书记王步文等在安庆市同时被捕,关在安徽第一模范监狱,4天后被杀害。后被追认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