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市镇
山市镇隶属海林市管辖。位于市境西部,西北与尚志市毗邻。滨绥线铁路通过境内设站。镇政府驻地距市区海林镇22公里。
山市镇以境内的山市河(上石河的音转)得名。又名“八里岗”,满语“带刺的山岗”之意。中华民国时期,隶属宁安县自新乡管辖。东北沦陷后,1933年设山市保,1939年改设山市村。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8月划归新海县,隶属山市区。1948年9月,新海、五林两县合并为海林县后,仍隶山市区,1949年改隶第八区。1956年3月,撤销海林县,划归宁安县,同年5月设置山市乡。1958年9月,并人横道河子人民公社。1962年10月,改隶新恢复的海林县。1964年5月,从横道河子公社划出,成立山市公社。1984年4月,改为山市镇。
山市镇辖境大部分属浅山区,是农林两区的过渡地带,山市河、密江河由西北向东南流经全境。全镇总面积700多平方公里,大部分为林区,有耕地5万亩,主要种植粮食作物。特产有木耳、人参、蜂蜜等。镇办工业有农机修理、制砖、采石厂等,1992年乡镇企业总产值2279万元。全镇共辖道南、东街、西街、青岭子、东光、长胜、大洼、新兴、二洼、新发、羊草、奇峰、良种、石峰、胜利、新建、东丰、锦山、奇兴等19个村。1992年末全镇总人口2.04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301人;朝鲜、满族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12%。镇政府驻地山市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