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朝鲜族镇
新安朝鲜族镇隶属海林市管辖。位于市境南部。牡长线铁路从境内通过设站。镇政府驻地距市区海林镇25公里。
新安镇,以境内新安村得名。中华民国成立以后,逐渐形成朝鲜族聚居区。1921年隶属宁安县自新乡。东北沦陷后,1933年设新安镇保,1939年改设新安村。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8月划归新海县,设置新安区。1948年9月,新海、五林两县合并为海林县后,仍为新安区,1949年10月改为第七区。1956年3月,撤销海林县,划归宁安县。同年5月,设置新安朝鲜族乡。1958年9月,改称新安人民公社。1962年10月,改隶海林县。1984年3月,改为新安朝鲜族乡,是海林县朝鲜族聚居区之一,朝鲜族人口约占全镇总人口的43%。1988年11月,改为新安朝鲜族镇。
新安镇全境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大部分区域属海浪河冲积平原。全镇总面积131平方公里,耕地面积6.7万亩,主要种植水稻,是海林市重点水稻产区之一。镇办工业有砖厂、农机修理厂、铁厂等,1992年乡镇企业总产值2720万元。全镇共辖江南、和平、永乐、永新、再兴、光明、自兴、西安、中和、三家子、曙光、共济、密江、小三家子、山嘴子、东和、新安、复兴、岭后、北崴子、小中和、友谊、北沟等23个村。1992年末全镇总人口2.01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022人;汉族人口约占53%,满族等其他少数民族人口约占4%。镇政府驻地复兴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