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竹青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09-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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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竹青同志是吉林省长春市人,汉族,1931年5月出生,1948年参加革命工作,197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5年12月3日因病逝世。

工作简历

1948年8月至1956年8月 历任原长春市郊区大屯镇妇女主任,西新乡副乡长、妇女主任;

1956年9月至1957年9月 任长春市朝阳区重庆街道第二居民委员会主任;

1957年10月至1979年2月 任长春市二道区东站街道第十居民委员会主任;

1979年2月至2000年2月 任长春市二道区东站街道第十居民委员会党支部书记、主任;

2000年3月起任长春市二道区东站街道十委社区党委书记兼居委会主任。

谭竹青同志现兼任中华全国民事调解协会副会长。

获得的荣誉称号

多年来,谭竹青同志得到了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她获得的荣誉称号:

国家级15项:

1995年5月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

1989年9月被评为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

1996年7月被评为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

1995年11月被评为全国优秀居委会主任“孺子牛”奖;

1997年12月被评为“中国保护未成年人杰出公民”;

1989年3月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

1993年11月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1999年5月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1997年3月被评为优秀人民调解员;

1989年荣获司法部一等功;

1988年荣获公安部三等功;

2000年12月被评为全国计划生育协会先进志愿者;

2002年9月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

2003年12月被评为全国社区志愿者先进个人;

2004年2月被评为全国优秀社区工作者。

获得省、市优秀共产党员标兵等省、市级荣誉称号160多项(次)。

谭竹青同志是吉林省第六次、七次党代会代表,吉林省第七届、八届、九届人大代表;长春市第八次、九次、十次党代会代表,长春市第九届、十届、十一届、十二届人大代表。

2009年9月14日,他被评为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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