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朝鲜族乡
和平朝鲜族乡隶属密山市管辖。位于市境中部,穆棱河北岸,西靠密山镇。乡政府驻地距市区1公里。1947年秋,隶属东安区管辖。1948年增设东兴区,1950年9月改为第十三区。1956年3月,撤区划乡,分设和平、新农、新建、三人班、红旗5个乡。1957年8月,将三人班乡改为东明乡。翌年1月,将红旗乡并入东明乡。1958年8月,成立和平人民公社。1961年9月,将永胜、和平等10个生产大队划归新设立的双胜公社管辖。1984年4月,改为和平乡,同年11月改设和平朝鲜族乡。
和平乡辖境地处穆棱河、裴德河二河之间的冲积平原,土壤肥沃,素称“鱼米之乡”。全乡总面积169平方公里,耕地面积8.8万亩,水稻种植面积占60%左右,是密山市主要水稻产区。乡办工业有化工、陶瓷、纸箱、制砖厂和煤矿等,1992年乡企总产值4382万元。全乡共辖幸福、东风、东升、三人班、农场、庆余、东兴、新城、东明、庆合、光明、兴光、东鲜、新建、新田、新立等16个村。1992年末全乡总人口1.9万人,其中朝鲜族人口占30%。乡政府驻地幸福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