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际春

张际春(1900.12.20—1968.9.12)湖南宜章人。字晓岚。6岁读私塾,15岁入初级小学,17岁考入县城高级小学。1920年到衡阳省立第三师范学校读书。期间常因经济困难时而辍学。1922年后受革命思想影响,参加学生运动和农民运动。1925年毕业后,在本乡小学任教,兼办农民协会。1926年加入中国国民党,任区党部常务委员。组织农民协会、农民自卫军和农民夜校,开展反对北洋军阀苛捐杂税的斗争。192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并担任本乡第一个党小组组长。1927年初到宜章县立女子初级师范学校任教,担任党小组组长。同时任国民党县党部常务委员。开展学生工作和教员联合会的工作。大革命失败后,受国民党反动派通缉被迫流亡。1928年1月参加湘南起义,任中共宜章县委农民运动委员会书记和县农民协会秘书长。4月随军上井冈山,与毛泽东率领的秋收起义队伍会师,合编为中国工农红军第四军,先后在红四军第三十二师党委会、第十师第二十八团党委会工作。1929年初调任红四军第二纵队政治部宣传科科长。1930年6月至8月任红四军秘书长。同年8月至1931年1月任红一方面军政治部宣传处处长。1930年12月调任中央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干事兼机关党支部书记。1931年春调任红三军秘书长。5月至9月任红四军第十一师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师党委书记。同年9月至1932年3月任红四军第十三师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师党委书记。1932年3月至8月任第四十五师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党务委员会书记,开始归红十五军后归红三军指挥。8月任红一军团第三十一师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12月调任红一军团政治部宣传部部长,主办《战士报》。1933年兼任红一军团军事裁判所所长。1934年初任红军第二步兵学校(即公略学校)政治委员兼政治处主任。同年夏因抵制和反对王明的“左”倾冒险主义错误,受到排斥和打击,改任校训育处副处长。不久调任红五军团政治部宣传部部长。参加中央苏区历次反“围剿”斗争。1934年10月参加长征,随红五军团担任后卫的第十三师第三十七团行动,协助部队进行宣传鼓动、收容和筹粮等工作。1935年10月至1936年6月任红军大学政治主任教员。1936年6月至9月任红军大学政治部主任。期间,与刘伯承等一起同张国焘的分裂主义路线进行斗争。年底到达陕北后,学校改编为红军大学第二校,被任命为政治部主任。1937年1月人中国抗日红军大学第二期第二队学习,兼任党支部书记。3月至8月任中国抗日红军大学附设步兵学校政治部主任。全国抗日战争爆发后,1937年8月任八路军后方政治部副主任。11月调任绥德河防警备区政治部主任,兼中共绥德特别区委委员。1938年1月至1943年3月任抗大政治部主任。1938年5月任抗大党务委员会书记,1942年9月起任抗大代理政治委员兼军政委员会主席。1939年7月和罗瑞卿等率抗大总校经晋绥、晋察冀向太行地区迁移。1943年1月至1945年8月任中共中央北方局委员、宣传部部长(至1943年10月)。1943年9月起任八路军野战政治部副主任,兼做北方局党校的整风审干工作。1945年4月返回延安。4月至6月作为晋冀鲁豫代表团成员出席中共七大,并当选为中央候补委员。8月任中共晋冀鲁豫中央局常务委员,同月至1946年9月兼任晋冀鲁豫中央局宣传部部长。1945年8月至1948年5月任晋冀鲁豫军区副政治委员,1946年7月至1948年5月兼任政治部主任。1947年5月至1949年5月任中共中央中原局常务委员。1948年5月至1949年2月任中原军区(中原野战军)第二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1949年2月至9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中共第二野战军前线委员会委员。2月至8月任中共中央华东局委员。5月至6月任华东军区政治部主任。5月至9月任中共南京市委常务委员兼宣传部部长。9月随部队向西南进军。协助刘伯承、邓小平制定作战方案,组织指挥部队。参与领导上党、邯郸、进军大别山和淮海、渡江、西南等重大战役的政治工作,总结推广王克勤班团结互助运动等经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10月至1950年2月任第二野战军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1949年10月至1950年4月任第二野战军前线委员会委员。1949年12月兼任重庆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1950年2月至1955年5月任西南军区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至1952年11月),1950年4月至1955年5月任西南军区党委第一副书记,1950年9月至1954年3月兼西南军区干部管理部部长。1949年11月至1954年12月任中共中央西南局常务委员。1949年12月至1952年8月兼任西南局办公厅主任、组织部部长,重庆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至1951年1月)。1950年2月至1954年12月兼任西南局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1950年11月起兼任西南局党校校长。1951年6月至1953年4月兼任西南局保密委员会主任。1952年9月至1954年12月任中共中央西南局第二副书记兼西南局农村工作委员会书记(至1953年2月),1952年12月起兼任西南人民武装委员会主任,1953年2月至1954年12月兼任西南局农村工作部部长。1950年6月至1953年3月任西南军政委员会委员,1951年9月至1953年3月兼任西南军政委员会土地改革委员会主任。1953年1月至1954年11月任西南行政委员会委员兼任西南行政委员会人民监察委员会主任(1953年3月起)。参加部队进军西藏、改造国民党投诚起义部队和剿匪的任务;参与领导清匪反霸、土地改革运动、镇压反革命运动和“三反”、“五反”运动,参加接管和改造重庆市工作。1954年1月至1967年6月调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其间,1957年6月至1959年6月任国务院第二办公室副主任。1958年6月起任中共中央文教小组成员。1959年6月至“文化大革命”初期任国务院文教办公室主任。第二、第三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中共第八届中央委员。“文化大革命”中遭到诬陷和迫害,1968年9月12日含冤逝世。1979年1月中共中央为其平反昭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