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智春
2008年7月洪女士一纸诉状将自己的前夫戴某高上了嘉定区法院。理由是骚扰了洪女士的正常生活。
戴某勾结工商局克扣了洪女士修理厂的公章长达10个月之久(洪女士是某修理厂的老板)。于是,洪女士帐户上的钱就只能进不能出,以至于到后来的4个月的税收都交不出、工人工资都发不出。洪女士就想卖掉自己在淮海路上不住的房子。结果戴某就跑到房产公司和买主那里说这房子不是洪女士的,还花钱收买了洪女士的姐姐以洪女士母亲身体不好为由,在出售的房子门口烧纸钱,还在棺材里放个扎满针的布娃娃烧。弄得买主都不敢买这套房子。期间戴某还抢掉了洪女士的身份证多达2~3次。洪女士至今用的还是临时身份证,自己的身份证都是放在朋友那里的,不敢放在自己身边。后来洪女士又想到用现在自己住的房子来贷款,但房产证上除了洪女士自己的名字外还有其母亲的名字,所以也要她母亲的身份证。于是戴某又花钱串通了洪女士的姐姐去抢洪女士母亲的身份证。洪女士母亲的身份证也补办了2次。最后只能在警察的帮助下把洪女士母亲的身份证从办证中心拿出送到银行。在这段时间戴某跟踪,抢包,抢身份证,抢车钥匙,塞钱给工商局、税务局、劳动局以及洪女士的姐姐,无所不用其极。
洪女士忍无可忍之下一纸诉状将戴某告上了法院。这时的洪女士连吃饭的钱都没了,朋友、亲戚那里能借钱的地方都借过,就连上法院的钱都是向高利贷借的。谁知法院里的副院长就是戴某的同学,于是戴某又向他这个副院长同学塞了6万元钱。副院长就帮着戴某到警察局、工商局“打招呼”。这件事被戴某和洪女士的2个儿子得知后,便去电视台曝光了这件事。电视台来了一个下午之后,就再也没来过,原来戴某连夜又用钱摆平了电视台。后来戴某的这个同学被调到了其他地方。洪女士想这下法院总算能为她主持公道了吧。谁想在洪女士交掉了诉讼费、手续费、执行费等近1万元钱,在等待了2个月之后,法官只是找戴某交谈了几次。原本说能关戴某2个星期的处罚一直没有实行过。后来洪女士打电话给法官,法官反而倒过来帮戴某说话,要么就推脱说执行程序要等上个半年到1年。到后来索性不再接洪女士的电话。可想而知,这里面定有猫腻。在洪女士等待放贷期间,戴某又跑到银行信贷处拿着洪女士3个月不交税的单证说她没有诚信,让银行不要放贷给洪女士。洪女士现在是有钱却比穷人还穷,每天在其前夫戴某的骚扰下,靠着报警过日子。截至今日洪女士共报了113个警。警察顶多也只能做做笔录,说上几句。法官也号称在执行中。真是没想到连法院这么圣神的地方也这么黑!请问法院、法官你们到底收了多少好处?
截至到2008年11月份,工商所、税务局和劳动局勾结在一起,克扣了洪女士公司公章长达10个月之久,这就是中国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政府所谓的为人民服务?所以说在中国像林嘉祥这样打这大官却做这不法的勾当的政府要员多的是,尤其是在上海这样的大城市,清官几乎已经濒临灭绝!一心为人民服务的清官更是打着灯笼都难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