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晋华
陈晋华 女,1957年12月生,湖北竹山人,中共党员,高中文化。1975年7月~1993年4月在竹山县工作期间,先后任知青组长,县委、县政府机关团支部副书记、书记,县人大办公室代表联络副科长、科长(副科级)、信访接待科科长,1993年5月~1996年3月任襄樊市樊城区人大办公室综合科科长、办公室副主任;1996年4月~1998年2月任樊城区人大办公室副主任、区人大常委会民外侨工委主任。现任樊城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主任,樊城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经济师。1975~1997年在竹山县、樊城区、樊西区工作期间,先后被评为县级劳动模范、优秀党员、巾帼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抓党建、促发展"工作队优秀队长。撰写的《竹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督办一封匿名信,查处一起森林案》和《樊西区人大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实行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被《湖北人大代表报》刊登、并获郧阳地区第二届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纪念奖、襄樊市第三届"宣传人大制度好新闻"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