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盐务管理局
单位简介安康市盐务管理局是安康市人民政府主管盐业工作的部门,负责全市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工作,正处级建制,垂直管理单位,隶属于陕西省盐务管理局。
安康市盐业公司是国有独资的食盐专营公司,在食盐管理上采取“垂直管理、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独立核算”的管理体制,逐步实行食盐流通现代化和流通送配制,隶属于陕西省盐业总公司,局司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盐业管理法规、政策;拟定全市盐业管理政策和办法。
2、组织编制全市盐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市食盐年度生产、分配、调拨、销售等指令性计划和食盐储备计划的管理以及宏观调控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收缴和管理盐业的各项基金。
3、指导全市各级盐业管理部门开展盐政管理工作,规范盐业经营单位食盐专营行为;协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食盐质量。
4、负责全市盐业稽查和盐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外私盐、非碘盐、劣质盐等各类重大案件和盐业经营单位的违规行为,制止非法盐品流入市场;协调跨县(区)的盐政稽查工作。
5、负责全市食盐经营批发许可证、准运证的核发工作和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审核上报工作。
6、负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财务审计工作;协助县(区)调查、任免盐业管理部门主要领导。
7、承办市政府交办其他事项。
组织机构内设办公室、财务科、盐政科(稽查大队)、人事监察科、计划运销科、盐产品质量检测站。
下辖安康市盐业公司直属分公司、保健盐分公司、安康市盐产品质量检测站;汉滨区盐务管理局、汉阴县盐务管理局、石泉县盐务管理局、宁陕县盐务管理局、紫阳县盐务管理局、岚皋县盐务管理局、平利县盐务管理局、镇坪县盐务管理局、旬阳县盐务管理局、白河县盐务管理局(盐业公司)。
领导班子汪小卫:安康市盐务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安康市盐业公司经理,全面负责局(司)党委、行政工作,分管财务科。
张志鹏:安康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安康市盐业公司副经理,负责党建工作,分管计划运销科、直属分公司。
张金保:安康市盐务管理局、安康市盐业公司纪委书记、党委委员,负责纪检工作,分管人事监察科、盐政科(稽查大队)、质检站。
金永龙:安康市盐务管理局、安康市盐业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分管办公室。
邓建哲:安康市盐务管理局、安康市盐业公司总会计师,协助局长分管局(司)财务工作,兼任非盐产业财务核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