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化民

(1915—2002)甘肃省临洮县人。一九二九年参加西北军。一九三一年参加宁都起义。一九三二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一九三三年转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中国工农红军第五军团十五师宣传队分队长、队长,红一军团宣传大队副大队长,第十五军团回民师代政治委员。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一一五师三四四旅旅部政治协理员,豫北第二支队政治委员,一一五师三四四旅六八八团营长兼政治教导员,一二九师新编第一旅二团参谋长、副团长,冀中军区第三十二团团长。解放战争时期,任东北民主联军保安第一旅副旅长,东北野战军第七纵队二十一师师长,第四野战军四十四军副军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广州市防空司令员,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长,广州军区副参谋长,武汉军区副司令员,沈阳军区副司令员,武汉军区顾问。一九五五年被授予少将军衔。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和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是中国共产党第九、十、十一、十二届候补中央委员。一九八五年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上被增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