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免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09-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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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指依法享有任免权的机关按照法律规定,任命某人担任某项职务或免去某人所担任某项职务的行为。按照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根据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人民法院的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的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根据本级人大常委会主任的提请,任免人大常委会的副秘书长、办公厅(室)主任、副主任,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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