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盐政稽查支队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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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盐政稽查支队
大连市盐政稽查支队

大连市盐政稽查支队为大连市经济委员会(中小企业局)直属的市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正处级建制,稽查支队受市经济委员会委托,统一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的盐政稽查工作。

主要职责:

1、加强对盐业的监督和管理以及盐业资源的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促使盐业生产成为保护环境的绿色产业。

2、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盐业法规和本行政区域内盐业市场的盐政稽查工作,对县级盐政稽查队负有指导和监督责任。

3、本级盐政稽查人员管理及本地区的盐政执法工作的统计报表;

4、对本地区的盐政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和业务培训;

5、负责本地区的盐政稽查的法律文书及档案管理;

6、对县级盐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7、负责省级盐政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盐业管理条例》、《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条例》、《食盐专营办法》、《辽宁省盐业管理条例。

机构设置:

盐政稽查支队内设办公室、法制科,下辖七个盐政稽查大队。

一大队负责市内四区(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的盐政稽查工作;

二大队负责旅顺口区盐政稽查工作;三大队负责金州区盐政稽查工作;四大队负责开发区的盐政稽查工作;

五大队负责普兰店市盐政稽查工作;六大队负责瓦房店市盐政稽查工作,七大队负责庄河市盐政稽查工作。

领导介绍:

赵文旗:大连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主管领导;

姜波:大连市盐政稽查支队支队长;

孙贵忠:大连市盐政稽查支队副支队长。

附注:

1、大连市盐业行政管理工作由市经济委员会盐业管理处负责;

2、食盐专营工作由大连市盐业公司(独立法人地位)负责落实;

3、盐政稽查工作由大连市盐政稽查支队(市经委直属单位)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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