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久相

简介:张久相,1964年出生。1982年考入兰州大学哲学系,1986年6月毕业,获哲学学士学位。1986年7月到西北师范学院政治系工作,现为西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法律系副教授,主要从事民商法的教学和研究,研究方向:诉讼法。主要讲授了《民事诉讼法》、《民法学》、《物权法》、《债权法》、《西方法律思想史》等课程,发表了《论民法的意思自治》、《古典自然法的法治思想》等论文,主编或参编了《民法学》、《商法原理》等教材,参与了相关课题的研究。
教学情况:(一)讲授的主要课程
民法学 民事诉讼法 合同法学 侵权行为法
(二)承担的实践性教学
1、指导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五届30篇,函授生毕业论文五届10篇。
2、参与本科生、教育硕士的论文开题和答辩工作。
3、担任校法学社学术顾问,参与政法学院模拟法庭的学术指导等工作。
(三)撰写的教学研究论文及教学参考书
1、《民法学》(主编),兰州大学出版社2000年8月版。
2、《商法原理》(副主编),兰州大学出版社2000年5月版。
(四)获得的教学表彰

1、2001年9月获西北师范大学“兰铝”优秀教学奖。
2、2005年6月获西北师范大学优秀实习指导教师。
学术研究:(一)承担的学术研究课题
2003年参与完成西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西部地区发展知识经济的法律促进”。
(二)发表的学术论文
1、《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甘肃教育学院学报》2003年第2期。
2、《西部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思考》,《甘肃农业》2003年第3期。
3、《古典自然法的法治思想》,《人民法院报》2003年3月31日第6版。
(三)获得的学术研究奖励
《商法原理》(副主编),兰州大学出版社,获2001年甘肃省第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