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大取
雷大取
男,畲族,1957年4月出生,浙江平阳人, 1975年9月参加工作,市委党校大学学历。1975年9月—1977年6月平阳县新田中心小学民办教书;1977年6月—1979年4月平阳县委工作队;1979年4月—1982年4月平阳县南田公社团委副书记;1982年4月—1983年3月平阳县东屿公社团委副书记;1983年3月—1985年8月平阳县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1985年8月—1987年9月中央民族学院法律专业学习;1987年9月—1989年3月平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1989年3月—1990年11月平阳县人民检察院副科级检察员;1990年11月—1993年8月平阳县监察局副局长、党组成员;1993年8月—1996年12月平阳县人民政府县长助理;1996年12月—2003年2月平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2003年2月—2005年11月温州市林业局副局长;
2005年11月至今温州市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扶贫办副主任、室务会议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