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缘家族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09-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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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缘家族是伴随着完全形成的人出现的,相当于旧石器时代的早期和中期。马克思曾经指出:“血缘家族是第一个‘社会

组织形式’。”是早期人类从原始群乱婚状态中解放出来的组织形式和进化形式(形成血缘家族的婚姻形式称为血缘婚)

。在这种社会组织里,婚姻是按照班辈来划分的,所有同辈的女子是所有同辈的男子共同的妻子,同样,所有同辈的男子

也是所有同辈女子共同的丈夫(包括亲兄弟姐妹)。这种家族形式排斥了母子父女之间的性关系,使人类逐渐避免因原始

群乱婚所造成的人口繁殖能力和体质低下现象的延续,和原始群的杂婚相比,这种婚姻形态无疑是一大进步。在血缘婚阶

段,一个血缘家族就是一个生产单位和经济共同体。在它的内部,两性间的社会分工已经开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平等

的,人们集体生产,共同消费。血缘家族是氏族社会产生的基础。

由于生产力十分低下,生活资料不易获得,所以这种集团不可能很大,估计只有二十至四十人左右。为了寻找食物,整个

集团不得不经常过着游荡的生活,因此集团与集团之间没有什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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